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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2025年05月14日

  一、医院简介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输出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综合培养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二、基地简介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首批国家级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中医及中医全科),国家中管局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综合基地,教育部中医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我院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天津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控制中心组长单位,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市级亚专科基地(中医)),2020年评为天津市中医住培先进基地,完成了2022年全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任务。历年住培学员结业考核通过率为全市第一名。

  三、专业基地简介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优势专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3个。

  四、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社会人员)

  在全国范围内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备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培训专业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后不得擅自更改。

  2、单位委培学员(单位人员)

  (1)中医专业

  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培训专业由送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需求进行选择,录取后不得擅自更改。

  (2)中医全科专业

  1)在我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基层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2)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全科医学专业工作,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收

  1、属定向生、委培生的;

  2、在本市或外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或者退培未满三年的学员;

  3、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收计划

  序号

  专业基地

  单位委培学员人数

  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人数

  1

  中医

  20

  5

  2

  中医全科

  30

  0

  六、报名招收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名学员登录天津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平台(https://tj.mvwchina.com/login)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5月6日8:00—6月16日12:00;

  温馨提示:根据往年报名工作经验,为保证报名材料审核及修改工作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议报名学员于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材料上传,以免耽误个人材料的修改工作。

  2.资格初审:6月1日—6月20日12:00;

  3.面试

  第一志愿面试及录取:6月30日—7月11日17:00;

  第二志愿面试及录取:7月14日—7月18日17:00;

  调剂时间:7月21日—7月28日17:00;

  4.公示、体检、签订协议、入职手续办理:7月28日—8月20日;

  6.入院教育:8月21日—8月31日;

  7.培训轮转:9月1日前正式进入轮转科室。

  (三)报名递交材料(需加盖委培单位公章)

  1.《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单位人加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2.身份证(正反面)、医师资格证(红本)、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人经派送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社会人员由培训基地审核并盖章;

  3.学员与派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派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用人员汇总表,经派送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社会人员不提供该项)。

  七、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签订合同情况

  1.单位人:住院医师和派送单位、培训基地签订合同。

  2.社会人:住院医师和培训基地签订合同。

  (二)基本劳动报酬

  单位人基本工资由派送单位承担,和基地住院医师不足的基地补足;社会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由培训基地负责,基本工资待遇参照与我院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三)绩效工资

  1、培训期间,日常考勤、出科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月。

  2、培训期间由基地发放夜班补助,与本院职工夜班补助标准一致。

  (四)奖励

  基地开展季度评优、年度评优等评优工作,优秀学员占学员总数的50%,人均奖励总额3000元/年,根据学员考核成绩发放优秀学员奖励。

  (五)补助

  根据实际情况为学员发放补助:如学员住宿补贴、组长津贴、教学助理津贴、教学活动与竞赛获奖奖金等。

  (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面向社会招收培训合格的住院医师、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道昌凌路88号,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联系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学处

  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2-27987866,022-27986283,022-2798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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